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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乡村振兴示范区建****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资〔2022〕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农业农村局(平山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平山县乡村振兴示范区建****中心工程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施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6 00:00至2024-12-12 23:59(北京时间,下同),***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30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平台、***平台、***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评审”“远程异地”政策,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特别提醒: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网-***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网 (http://www.****.org.cn)-业务指南-****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工程通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31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6.市公共资源技术支持电话:0311-****8327。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招标人:平山县农业农村局,地址:****路****号,联系人:李志勇,联系方式:0311-****1889;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路****号,联系人:兰广伟、李奎、孙晓亮,联系方式:0311-****6927、133****1988,邮箱:3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平山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电话:0311-****7917 电子邮箱:sp****@****.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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