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6个新建派出所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6个新建派出所工程项目监理已由 /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规模:莲池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建设共涉及6个派出所,其中(1)新建韩庄派出所:总占地面积4668㎡(约合7亩),总建筑面积3498.5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04.61㎡,地下建筑面积393.98㎡,停车位47辆,建筑密度19.54%,绿地率35%,容积率0.67。主要建设窗口用房、办公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等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用房以及附属设施等。(2)新建华电路派出所:总占地面积3333㎡(约合5亩),总建筑面积2423.1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68.10㎡,地下建筑面积355.03㎡,停车位25辆,建筑密度23.18%,绿地率35%,容积率0.62。主要建设窗口用房、办公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等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用房以及附属设施等。(3)新建东金庄派出所:总占地面积3333㎡(约合5亩),总建筑面积2965.1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83.33㎡,地下建筑面积381.85㎡,停车位31辆,建筑密度31.20%,绿地率35%,容积率0.78。主要建设窗口用房、办公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等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用房以及附属设施等。(4)新建五尧派出所:总占地面积3334㎡(约合5亩),总建筑面积2896.7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14.90㎡,地下建筑面积381.85㎡,停车位38辆,建筑密度30.99%,绿地率35%,容积率0.75。主要建设窗口用房、办公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等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用房以及附属设施等。(5)新建五四路派出所:总占地面积约3亩(约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47.9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37.87平方米(****楼.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10.05平方米(****楼地下198.99平方米,消防水池地下211.06平方米)。建设窗口用房,办案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等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用房以及附属设施等。(6)新建建国路派出所:总占地面积3342㎡(约合5亩),总建筑面积2239.8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31.94㎡,地下建筑面积207.86㎡,停车位31辆,建筑密度23.39%,绿地率35%,容积率0.61。主要建设窗口用房、办公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等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用房以及附属设施等。 2.2招标范围: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6个新建派出所(韩庄派出所、华电路派出所、东金庄派出所、五尧派出所、五四路派出所、建国路派出所)全过程监理,包含施工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理、信息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等;2.2.1工程地点:保定市莲池区2.2.2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期结束止;2.2.3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附投标文件格式“八 其他资料”)。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2025年度经第三方财务审计公司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2026年新成立公司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9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平台”的信息为准,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3年9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平台”的信息为准,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承诺书格式自拟,附投标文件格式“八 其他资料”)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提供可以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检测仪器设备的承诺书 (承诺书格式自拟,附投标文件格式“八 其他资料”)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22至2026-09-29,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街****号汇博上谷大观B座1301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0-13 14:00,地点为 保定****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刘硕、李博飞,联系电话:0312-***6110、0312-***166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纪检监督室
电话:0312-***7500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街****号 | 地址: | ****街****号汇博上谷大观B座1606室 |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 联系人: |
刘硕 |
项目负责人: | 李博飞 |
| 电话: |
0312-***753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2-***1661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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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lc****@****.com |
电子邮件: | zx****@****.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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