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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东院区影像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东院区影像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东院区影像设备维保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2-08-23至2022-08-29,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 河北省霸州市小何庄中冠工程管理(天津)有限公司霸州业务处 获取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1、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有的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文件;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报名时提供);3、出具投标人上一年度(2021年)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等)【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财务报告,应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财务报表 (盖公章)或资信证明】;4、提供投标人2021年8月1日至 2022年8月1日不少于3个月(成立不足3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至开标前)的缴税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以上资料报名现场核验原件,投标人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如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则不接受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9-15 14:30 ,地点为 河北省霸州市小何庄中冠工程管理(天津)****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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