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龙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龙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以《雄县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安新区龙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改发投字[2026]34号)批准建设,****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及中央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雄县龙湾污水处理厂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处理规模2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达到《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5-2018)核心控制区排放限值的要求 。本工程属于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领域项目 ,针对雄县龙湾污水处理厂进行更新改造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更新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絮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鼓风机房、储泥池及反冲洗水池、污泥脱水机房、变配电间等单元设备;(2)改造 CASS 反应池、污泥暂存间、变配电间等;(3)拆除滤池、接触消毒池、加药工房等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和材料; (4)新建二沉池、二沉池配水井、中间提升池、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滤池、接触消毒池及计量渠、加药间、进水在线监测间、出水在线监测间、除臭单元、配电室等; (5)配套厂内电气、信控、暖通、给排水、消防、总图等工程; (6)拆除并新建厂区东南侧的部分围墙。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 ,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出具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出具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 ,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 2.6 服务要求:(1)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 ,并满足招标人施工招标(编制清单控制价文件)的深度要求;(2)设计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要求;(3)达到河北雄安新区、招标人各类管理办法要求的深度标准。 2.7 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及相关设计规范文件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或第三方图审机构审核、后续招标所需技术要求、提供技术交底并配合指导现场施工、参加本工程竣工验收;(2)专业设计的设计配合(需配备一名专业设计人员进行驻场或定期参与项目协调会);(3)配合施工招标和其他非招标采购等工程量清单编制;(4)配合提供发包人各项招标、非招标采购的发包人要求;(5)发包人要求的其他服务等 。 2.8 项目总投资:约8758.43万元。 2.9 本项目最高限价: 201.28万元。 2.2招标范围:雄安新区龙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包括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 ,施工图设计 ,施工配合等本项目所需改造设计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设计资质:具备以下 1、2、3之一 :1.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资质甲级资质;2.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资质;3.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其他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设计负责人近3个月(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社保证明 。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 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3.1.2其他要求:详见"***平台"相应项目招标公告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29 23:59至2026-10-22 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网址:http://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0-2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网址:http://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平台(http://www.****.com)、***平台(http://www.****.com)、***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详见"***平台"相应项目招标公告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陈晓磊,联系电话:176****4515、0312-***2529,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路****号裕华金街A座543室商用,电子邮箱:he****@****.com详见"***平台"相应项目招标公告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2108
电子邮箱:xx****@****.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4.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秦合众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路****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路****号裕华金街A座543室商用 |
| 邮编: |
071800 |
邮编: | 071000 |
| 联系人: |
王国华 |
项目负责人: | 陈晓磊 |
| 电话: |
0312-***2108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2-***2529/176****4515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朝阳北大街支行 |
| 账号: |
/ |
账号: | 101389284459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20/f6KX7KABMqitpwL5xX88.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