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6日 发布来源:****中心
****中心年11月至2024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天津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 现****中心年11月至2024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 采购时间 |
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 备注 |
| 1 | ****中心购买“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 ****中心为天津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需要向保险公司为职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 采购需求: 1.供应商需有医疗保险等资质,经营情况良好。 2.采购人需要购买的保险服务为附加门诊社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附加住院社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 3.截止到2024年10月底,享有保险保障的职工为:在职职工223名,退休职工210名,共433人。 4.供应商为采购人职工承担补充医疗保险,需达到以下保障责任和保障标准: (1)附加门诊社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社保对接0免赔,医保起付线内100%赔付,起付线外(800元-10000元)赔付至不低于90%; (2)附加住院社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根据医院级别住院起付线至大额医疗救助内社保报销后剩余部分不低于80%赔付,大额医疗救助部分社保报销后剩余部分不低于75%赔付,超过大额医疗救助部分不低于95%赔付。 5.如遇供应商问题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采购人享有追索损失的权利。 6.当人员发生增减时,按同类人员执行保险责任,总费用相应增减。 7.服务期:采购人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期限为1年,自2025年1月1日零时起到2025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 88.775 | 2024-12 |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中心
2024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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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299/ZARmAJMBykB4RwEDtJ2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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