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KC-20260615031823-88162
二、合同名称: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6-230001-089489
四、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地址:****街****号
联系方式:150****9020
供应商(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中心支公司
地址:哈尔滨****路****号
联系方式:158****674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年) | ¥4,553.05 | ¥4,553.05 | 300万三者险、车损险、50万驾乘险、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交强险等 |
| 2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年) | ¥4,553.05 | ¥4,553.05 | 300万三者险、车损险、50万驾乘险、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交强险等 |
合同金额: 9,106.1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壹佰零陆元壹角
履约期限:2026年07月07日至2027年07月06日
履约地点:****街****号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6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6bab277600b2d8354b265523fa0bc3fb.pdf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2026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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