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KC-20260714110733-59729
二、合同名称:****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7-230184-095714
四、项目名称:****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五常市
联系方式:132****2888
供应商(乙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中心支公司
地址:****街****号
联系方式:137****3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项) | ¥11,042.77 | ¥11,042.77 | 本项目救护车保险服务须由具备正规保险资质供应商承保,足额投保交强险、车船税及车损险、三者险、驾乘人员险、车载医疗设备附加险等全套险种并配套不计免赔,不得对急救出诊设置免责限制;供应商需配置专属对接人员,提供7×24小时报案响应、限时现场查勘、快速定损预付赔款、维修直赔、全年免费道路救援、季度车辆安全检测、年度安全培训与风险分析等专属服务,按时完成出单、保单批改、台账报送;对照险种保额、服务时效、增值服务履约记录逐项核查,存在投保降配、理赔拖延、服务缺失等违约情形不予验收并按合同追责,全部验收资料统一归档留存。 |
合同金额: 11,042.77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零肆拾贰元柒角柒分
履约期限:2026年07月14日至2027年07月13日
履约地点:五常市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7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9f20642ff7c61c300e851e3794057816.pdf
****中心
2026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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