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230722]JYXC[GK]20260002-HT-2629274
原合同编号:[230722]JYXC[GK]20260002-HT-2629274
二、合同名称:嘉荫县数智政府建设(一期)4标段(B类货物)暨教育均衡发展项目
原合同名称:嘉荫县数智政府建设(一期)4标段(B类货物)暨教育均衡发展项目
三、项目编号:[230722]JYXC[GK]20260002
四、项目名称:嘉荫县数智政府建设(一期)4标段(B类货物)暨教育均衡发展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嘉荫县第一中学
地址:嘉荫县朝阳镇恐龙大道东29号
联系方式:182****3126
供应商(乙方):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前进办林都大街北侧中****楼
联系方式:189****1139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协议 合同编号:[230722]JYXC[GK]20260002-HT-2629274-BC01 甲方(采购人):嘉荫县第一中学 乙方(中标供应商):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鉴于: 1.嘉荫县数智政府建设(一期)4标段(B类货物)暨教育均衡发展项目(项目编号:[230722]JYXC[GK]20260002)经公开招标,乙方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根据中标结果,乙方投标报价以下浮率方式确定,中标货物单价已按下浮率计算。 2.甲乙双方于2026年7月24日签订了《嘉荫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230722]JYXC[GK]20260002-HT-2629274,以下简称“原合同”)。 3.因政府采购系统在生成推送中标价格时出现错误,系统未按照中标通知书载明的中标下浮率计算推送分项金额及合同总价,仍按预算单价生成合同金额,导致原合同记载的合同金额与中标结果确定的金额不一致。 4.为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严肃性,确保合同内容与采购文件、中标结果确定的事项一致,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原合同金额更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更正事项 原合同约定的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335230.00元(大写:叁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现更正为人民币297,203.54元(大写:贰拾玖万柒仟贰佰零叁元伍角肆分)。 本次更正系对原合同金额记载错误的纠正,使其与中标通知书及采购文件确定的中标金额一致,不构成对原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变更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AI智能体质健康监测设备 | 1(套) | ¥200,000.00 | ¥200,000.00 | BC86HL |
| 2 | 听说设备 | 2(套) | ¥60,000.00 | ¥120,000.00 | BC86HL |
| 3 | 网络配套设备 | 1(套) | ¥15,230.00 | ¥15,230.00 | BC86HL |
合同金额: 335,23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叁万伍仟贰佰叁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7月27日至2026年09月30日
履约地点:嘉荫县第一中学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变更日期
2026年08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一中补充协议.pdf
嘉荫县第一中学
2026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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