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哈尔滨建工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对“哈尔滨市政****楼整改工程劳务”采用自采方式进行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政****楼整改工程劳务;
2.项目编号:[2023]0003040280;
3.采购方式:竞价;
4.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19533.95(含税),具体参数详见采购系统;
5.分包情况:不分包;
6.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服务地点: 哈尔滨市政****楼;
8.付款方式及进度:完工后付至结算额97%,余3%为质保金。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10.其他要求:
10.1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1.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成品保护、材料装卸(现场内)等所需人工费用的支出。材料堆放、成品半成品存放、形式地点严格按承包人要求标准施工。
10.2材料配合工作及施工机械、用具: 1 .劳务分包人提供为完成承包施工项目的所有手动工具、电动机械及器具、通讯器材及劳保用具; 2. 劳务分包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承包人提供材料的提料计划工作; 3. 劳务分包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材料和周转工具的场内倒运、****楼及装卸车工作。
10.3人员配置: 1. 劳务分包人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劳务总负责人、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并且现场劳务总负责人、专职质检员及专职安全员要有劳务公司的授权委托书; 2. 劳务分包人负责提供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所有施工操作人员,特种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劳务分包人负责承包范围内全部施工人员的所有防疫工作并提供必需的防疫器材,防疫工作及器材要符合国家、地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要求。
10.4质量要求: 1. 所有工作内容中所列施工项目而提供的人员、材料、机具、设施必须符合法规、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要求,并符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要求。 2.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中所列所有的施工项目必需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 隐蔽工程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 劳务分包人负责对自身承包范围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它施工方的已完项目。 5.本工程所需的施工材料一旦进场,劳务分包人应加强现场的施工管理,因劳务分包人管理不善,发生材料偷盗、丢失、损坏等现象,劳务分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10.5安全文明施工: 1. 劳务分包人施工过程应随时做到达到承包人要求的“工完、料清、场地净”; 2.劳务分包人负责承包范围内各工种的作业区、材料堆放区的卫生清理工作及垃圾清运工作; 3.劳务分包人提供的所有人员如有不服从承包人安全管理的,承包人有权将其清除现场;
10.6安全防护 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3.劳务分包人施工人员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与承包人无关,由劳务分包人负完全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采购人不提供食宿,劳务人员需具备专业技术水平,采购人提供图纸,劳务作业人员需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实名制管理,劳务作业人员需提供不出现农民工索要工资情况发生的承诺,按月提供考勤表、工资表、工资发放记录。
10.7履约保证金:无
10.8质量保证金:合同价的3%, 质保两年 。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单次竞价)
三、投标报价:
1.只接受整包报价,报价不完全响应无效。
2.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四、报名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及服务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查询: (1)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查询截图);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04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网http://****.gov.cn***网页截图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为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19包施工劳务供应商备选库合格成员。施工劳务供应商备选库合格成员。
五、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网集中采购服务系统(http://****.com),按要求选择报名项目、缴纳保证金。报名时间为2023年04月20日09时至2023年04月20日16时(北京时间)
注:1、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承包商库内成员请联系国***网集中采购服务系统账号密码。
2、供货商登录后可下载操作手册,服务系统客服电话155****0781。(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六、采购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元。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至代理公司规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账户信息等与投标人名称、基本账户信息必须一致;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15时
5、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562070100100202720020779
开户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和平支行
6、 汇款时必须注明:保证金[2023]0003040280
7、投标人汇款后须及时向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核实本企业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时向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核实本企业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8、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证金账户实时进账单为准;
9、投标人须无条件承担投标人由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保证金退票、保证金未按时到达专用账户、保证金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等投标保证金递交无效的情形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投标被否决处理。
10、有以下情形的汇款,拒收并回退原账户:
(1)以个人名义汇至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的;
(2)汇款人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
11、保证金的清退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予以退还;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有关规定,在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为未成交供应商办理保证金清退手续;
(4)保证金清退时,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按原汇款账号退回,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受理以任何理由将保证金退至其他账户的业务;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被认定为虚假和恶意质疑的。
七、竞价安排
1.竞价方式:单次竞价
2.开始竞价时间:请于2023年04月21日15时前填写完成,开标后报价不可再更改。
八、竞价说明
如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本次竞价活动终止。
九、采购人其他需求:
供应商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响应采购人需求。
十、成交服务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下浮67.5%计取,由中标供应商缴纳。
中标供应商在缴纳代理服务费后,方可领取成交通知书。若供应商不缴纳代理服务费,则从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中心:https://****.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建工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
联系人:辛工
电 话: 188****3991
组织机构: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小区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131****3261
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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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1/dW8wnIcBw0F6PHqXms2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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