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非标制剂委托生产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17:27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 10:00 |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 | ||
| 预算金额 |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助理、杨助理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5085/81875040 |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助理、杨助理021-****5085/8187504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助理、杨助理021-****5085/81875040 | ||
项目概况
非标制剂委托生产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其他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H1903-F1003
项目名称:非标制剂委托生产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非标制剂委托生产
预算金额:30万元
交付日期:2个月内
交付地点: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为军队医疗机构,并具备《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名称:非标制剂委托生产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H1903-F1003
三、项目概况:
服务内容:非标制剂委托生产
预算金额:30万元
交付日期:2个月内
交付地点: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www.****.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投标供应商为军队医疗机构,并具备《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10月 18日,(北京时间8: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送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网、***网及“信用中国”)无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网站的查询截图,提供的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7. 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审计报告。(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8.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投标供应商为军队医疗机构,并具备《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do****@****.com。
(四)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 11 月 01 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01 日10时00分。
(三)投标地点:上海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 11 月 01 日10时00分。
(二)开标地点:上海市(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刘助理、杨助理
办公电话: 021-****5085/81875040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网》(www.****.mil.cn)和《***网》(www.****.gov.cn)、《***平台》(www.****.com)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上海市
联系方式:刘助理、杨助理021-****5085/81875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
联系方式:刘助理、杨助理021-****5085/81875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助理、杨助理
电 话: 021-****5085/81875040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0AjudZIB8eSL32Cegv5-.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