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12月12日 21:54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二次) |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医疗设备零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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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兴庆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12日 21:5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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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大厦(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1月03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中心(****路****号****广场) | ||
| 预算金额 | ¥5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徐丹丹、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2479 | ||
| 采购单位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街****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袁晓春电话:0951-***374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大厦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丹丹、杨薇、李丽辉、姚节梅151****2479 | ||
项目概况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回族自治****大厦(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2022ZC0204
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激光治疗仪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所投进口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许可证;(4)投标产品为一、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表,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5)(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本地区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6)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2日 至 2022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大厦(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等其他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10****@****.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心(****路****号****广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下浮35%计收。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等其他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10****@****.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3.请投标人在公告期结***网。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地址:****街****号
联系方式:袁晓春电话:0951-***3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大厦
联系方式:徐丹丹、杨薇、李丽辉、姚节梅151****24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丹丹、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电 话: 151****2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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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1pPKBoUBzcw65Br6h8J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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