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伊犁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8月20日 18:53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伊犁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20日 18:53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08月28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平台线上获取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9月11日 11:00 | ||
| 开标地点 | ***平台https://www.****.cn线上 | ||
| 预算金额 | ¥81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潘永华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6638 | ||
| 采购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道****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9-***571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路****号****大厦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3****6638 | ||
项目概况
伊犁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平台线上获取 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11日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DB-2023GK-074
项目名称: 伊犁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81200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标段一:1.高端心电监护仪13台(国产);
2.无创呼吸机6台(国产);
3.有创呼吸机14台(国产);
4.转运呼吸机3台(国产);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009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1.高端心电监护仪13台(国产);
2.无创呼吸机6台(国产);
3.有创呼吸机14台(国产);
4.转运呼吸机3台(国产);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3、4、5,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3、4、5: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5】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设备须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21日 至 2023年08月28日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6:00至2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11日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3年09月11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平台https://www.****.cn线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 ****道****号
联系方式: 0999-***5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路****号****大厦
联系方式: 133****6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永华
电 话: 133****6638
附件信息:
-
8.7GK定伊犁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doc
1.2M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3i-qEooBLds-kyXz0r7w.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