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GE公司核磁共振仪及ECT维保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01:30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曲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1-****1291 | ||
| 采购单位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路****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11-****129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无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GE公司核磁共振仪及ECT维保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GE公司核磁共振仪及E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于2024年10月14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供应商两家,由于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只有一家: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本项目于2024年11月4日发布废标公告。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GE公司核磁共振仪及E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于2024年11月4日发布二次招标公告,报名供应商只有一家,由于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只有一家: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本项目于2024年11月25日发布废标公告。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GE公司核磁共振仪及E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文件)第三条第二款中第1项: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招标或采购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的。因此本项目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购买GE公司核磁共振仪及ECT维保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路****号1幢
三、公示期限
2024-12-11 至2024-12-18(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战伟,鲍柱仁,姜云涛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曲老师
联系地址:辽宁****路****号
联系电话:0411-****129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地址:****街****号
联系电话:024-****0983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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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667UtpMBKlSs2WCcAuJ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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