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昌市象湖风景区管理处鱼苗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大道****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MD2022-Q016
项目名称:南昌市象湖风景区管理处鱼苗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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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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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象湖风景区管理处鱼苗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用户需求” |
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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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型号、参数 |
控制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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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花鲢鱼 |
24000斤 |
6~8 尾左右/每斤,无伤 无病 |
7.8元/每市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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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白鲢鱼 |
36000斤 |
6~8 尾左右/每斤,无伤 无病 |
5.8元/每市斤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通知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1、本项目的采购货物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
2、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网址:http://www.****.gov.cn)。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07日 至 2022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道****号****楼
方式:现场或线上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昌市西湖区施尧路象湖风景区管理处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2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昌市西湖区施尧路象湖风景区管理处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方式:现场或线上
(1)采用现场获取文件的,携带好需要提供的材料,前往江西铭大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道****号****楼)进行报名购买文件。
(2)采用线上获取文件的,将需要提供的材料、报名表以扫描件(原色)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jx****@****.com),报名咨询电话:189****9178。有效报名时间以招标代理公司收到包含了完整有效的报名资料的电子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售,招标代理亦不再对此做任何解释。如未按上述要求导致获取询价通知书不成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0〕4号)的相关规定,疫情期间要求:
①****大楼,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原则上一个项目,仅允许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每家投标单位各1-2名代表进入开标室;并在开标现场指导入场人员保持适当间隔距离,请各供应商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在场人员不得脱下口罩。
②开评标前,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标评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体温,了解近期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发现情况异常的人员不应允许其参与开标、评审活动,并及时向同级防疫部门报告。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中、重疫区的供应商隔离期未满或未提供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④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招投标监督机构。
⑤以上注意事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疫情结束自行废止。请各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江西省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通知,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发布的最新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昌市象湖风景区管理处
地址:南昌市西湖区施尧路象湖风景区内
联系方式:周先生、136****59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铭大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0791-****3010(转602)
联系方式:刘佳俊、张洁、付晗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佳俊、张洁、付晗
电 话: 0791-****3010(转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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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7Acl0n4BHJrjKqB_bQz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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