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吴****中心(****中心)母婴礼包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纺织用料/其他纺织用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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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吴忠市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利通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9日 20:39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17日 10:30 | ||
| 预算金额 | ¥9.75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3-***0233 |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吴忠市利通区新民路 143 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老师0953-***023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0951-***8087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灵芬、赵晓蒙 | ||
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吴忠市人民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吴****中心(****中心)母婴礼包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吴****中心(****中心)母婴礼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GC(政采)字【2024】42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953-***02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吴忠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新民路 143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老师0953-***02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灵芬、赵晓蒙
代理机构地址: 0951-***8087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吴****中心(****中心)母婴礼包采购项目
综合评比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GC(政采)字【2024】42号
项目名称:吴****中心(****中心)母婴礼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综合评比
预算金额(元):97500.00元(玖万柒仟伍佰元整)。
最高限价(如有):97500.00元(玖万柒仟伍佰元整)。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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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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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吴****中心(****中心)母婴礼包采购项目 |
250套 |
具体要求详见综合评比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97500.00 |
预算单价:390元/礼包(本项目为单价采购项目,据实结算)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 库〔2004〕185 号),符合规定的优先采购;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 扣除);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网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楼西三区行政第二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楼西三区行政第二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6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营业执照清晰可见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4****@****.com请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名称及电话,发送成功后邮箱获取综合评比文件。
请投标人在公告期结***网***网。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代理机构: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9日
二、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7日 10: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75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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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8gekl5ABLhvw9NrM2fr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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