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卫生健康局作为购买主体向平阳县国资发展有限公司购买疫情防控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意见征询公告
2023年02月24日 15:25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作为购买主体向平阳县国资发展有限公司购买疫情防控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24日 15:25 |
| 预算金额 | ¥4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7-****0216 | ||
| 采购单位 |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中心****楼东南60米(鸽巢路西)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7-****021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项目名称: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作为购买主体向平阳县国资发展有限公司购买疫情防控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4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平阳县拟购买 疫情防控 应急处理、医疗保障服务、医疗救援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公益宣传、公共安全、城市及环境治理、群众隔离安置等防疫防控的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承接主体平阳县国资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服务,并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购买服务金额、期限以购买服务协议合同为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平阳县国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联 系 人: 毛先生
联系电话: 0577-****0216
传 真: /
地 址: 浙****中心****楼东南60米(鸽巢路西)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 系 人: 吴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7-****8115
传 真:
地 址: ****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批复.pdf
744.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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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9TZwgoYBmlENxGEMnSI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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