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龙港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医疗保障服务、医疗救援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公益宣传、公共安全、城市及环境治理、群众隔离安置等疫情防控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15日 08:51 |
| 预算金额 | ¥6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7-****1852 | ||
| 采购单位 |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心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7-****185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项目名称: 龙港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医疗保障服务、医疗救援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公益宣传、公共安全、城市及环境治理、群众隔离安置等疫情防控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600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根据省防控办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现将“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大规模核酸采样、群众大规模转运隔离安置、防疫医疗物资保障及医疗救援、公共公益宣传等其他防疫防控相关服务”进行“政府购买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购买服务,并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购买服务金额、期限以购买服务协议合同为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龙港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龙港大道与西五****楼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577-****1852
传 真: /
地 址: ****中心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龙港市财政局财政督查科
联 系 人: 陈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7-****1810
传 真: 0577-****1810
地 址: 龙港市龙港大道与西五街交叉路口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专家论证意见.pdf
765.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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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BU7VeIQBmlENxGEMXFO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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