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嘉县卫生健康局作为购买主体向永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购买相关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2022年06月16日 21:59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作为购买主体向永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购买相关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16日 21:59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9599 | ||
| 采购单位 |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场路与秀水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959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项目名称: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作为购买主体向永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购买相关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500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永嘉县县政府研究(永政发﹝2022﹞51号),同意授权永嘉县卫生健康局作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医疗保障服务、医疗救援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公益宣传、公共安全、城市及环境治理、群众隔离安置等防疫防控服务的政府购买服务主体,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承接主体永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购买疫情防控服务,并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购买服务金额、期限以购买服务合同为准。
本项目现组织专家论证,一致意见为永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符合唯一承接要求,同意单一来源采购。论证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三条之相关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永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城****公寓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暂定预算金额为5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为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联 系 人: 潘先生
联系电话: 137****9599
传 真: /
地 址: ****广场路与秀水路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永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胡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7-****0257
传 真: /
地 址: ****大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卫生健康局单一论证.pdf
1.6 M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DIfbbIEBAwz1xFa_EpYi.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