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新汴河景区环境保洁养护等综合管理采购项目(二包)(二次)更正公告
2023年07月21日 20:00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宿州市新汴河景区环境保洁养护等综合管理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宿州****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21日 20:0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7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7月2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梁民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0105 | ||
| 采购单位 | 宿州****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汴河景区北岸(人民路西200米)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6****010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7-***3635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EP-SZCG2023067B-重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宿州市新汴河景区环境保洁养护等综合管理采购项目( 二 包) (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7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 : 删除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8项其他内容中:“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价支付给原中标单位(****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中标单位入场前所承担的相应标段的养护费用。”
更正内容 2: 招标文件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中附件 3: 宿州市新汴河景区综合养护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要求一、服务项目人员配备要求第10项:人员工资不低于宿州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930 元/人/月),社保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足额计算工资和社保。
现更正为: 人员工资不低于宿州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1930 元/人/月),社保缴费基数3832元,其中养老保险金企业16%、医疗保险金企业(含生育保险)6.5%、失业保险金企业0.5%;工伤保险企业0.4%。成本核算要足额考虑所有配备人员工资和企业所需承担的社保份额。关于税金各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及相关政策执行,原则上按6.72%计算,若有其他减免税政策的需附证明材料。
更正内容 3: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7项交货内容:合同签订后 365 日历天。即中标单位养护满一年,业绩良好,年度考核合格(注:一年内综合考核得分 70 分以下没有超过 3 次),续签下一年养护合同。(由于电子响应文件投标函中服务期限不支持文字填写,本项内容在投标响应函中填 365 日历天。) 履行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现更正为: 第 17项服务期限:本次招标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后 365 日历天。若中标单位养护满一年,业绩良好,年度考核合格(注:一年内综合考核得分 70 分以下没有超过 3 次),可续签下一年养护合同,续签养护合同履行期限至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由于电子响应文件投标函中服务期限不支持文字填写,本项内容在投标响应函中填 365 日历天。)
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7月26日9:00,现顺延至2023年8月8日9:00第三开标室
更正日期: 2023年7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中心
地 址:新汴河景区北岸(人民路西 200 米)
联系方式: 0557-***0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心
地 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 566 ****中心****楼
联系方式: 0557-***36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主任、王工
电 话: 0557-***0026、0557-***363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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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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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D_GOeIkBfREz35QF1I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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