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明光市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采购(2024)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明光市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4日 17:4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0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主任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8588 | ||
| 采购单位 | 明光市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大道****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858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道****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7682 | ||
明光市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采购(2024)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mgcg202408-0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明光市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采购(2024)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4、报价要求”中注3)修改为:“一般纳税人税金费率 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 3.36%,如投标人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或者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第四章荣誉的评分标准修改为:“1、投标人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示范类或优秀类荣誉,市级及以上的得2分,提供多个荣誉本小项以最高荣誉计算,不累计计分;本项满分2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有效证明材料。若以上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关键评审因素,同时提供颁发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否则不得分;2)奖项的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政府部门颁发的视为地市级,以此类推”。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关于企业业绩要求合同中须体现“保洁(含医疗垃圾清运)、导医、收费、绿化、运送内容”,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中不能完全反映具体内容,可提供业主单位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予以佐证。
4.本项目为面向全国公开招标,要保证评审条件不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平台中医院物业项目招标文件后,发现物业公司在医院的后勤服务项目中,通常只能够提供保洁、安保、导医、维修、绿化、运送、停车场管理等常规服务,医院作为政府的企事业单位其收入属于财政收入,故不会将门诊收费这样重要的财务工作交给物业公司。而本次招标文件在投标人所提供的企业业绩中,安保服务作为采购需求之一却未列入企业业绩的服务范围要求中,反而特意将收费这项服务内容列为业绩得分的必要条件,这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复: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配备安保负责人1名,其他安保服务不在本次招标采购需求范围内,安保服务非本项目服务内容的重点,因此业绩设置不包含安保,与项目需求相匹配。本项目采购需求涉及门诊收费服务,因此业绩设置包含门诊收费服务(停车场收费不予认可),与项目需求相匹配。本条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5. 业绩是否可以修改为1、企业业绩(4分)1、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具有一项三级及以上医院物业服务业绩(服务内容需包括保洁(含医疗垃圾清运)、导医、收费、绿化、运送中任意4项内容,服务内容描述类似即可),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满分 4 分。 注(1)提供合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用红色框 选体现评审内容的位置。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及本更正公告第3条执行。
更正日期:2024年9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明光市人民医院
地 址:****道****号
联系方式:李主任139****8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道****号
联系方式:181****76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经理
电 话:181****7682
五、附件
无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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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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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FwV-vJEBLENMVxN9V0e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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