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2022年疫情防控物资第四批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2年10月22日 00:54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彭阳县2022年疫情防控物资第四批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彭阳县医疗健康总院 | ||
| 行政区域 | 彭阳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22日 00:54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0月22日至2022年10月2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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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金额 | ¥139.95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樊世凯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9560 | ||
| 采购单位 | 彭阳县医疗健康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彭阳县悦龙山新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956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华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苑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珺 189****2899 | ||
| 附件: | |||
| 附件1 | 询价文件.pdf | ||
项目概况
彭阳县2022年疫情防控物资第四批采购项目 采购项***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XC-202207
项目名称:彭阳县2022年疫情防控物资第四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39.9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9.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疫情防控物资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货物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中标人需在中标当天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24小时内完成供货。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注:1.3、1.4、1.5、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须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2日 至 2022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
方式:网上下载,代理机构报名。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场(中世e***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场(中世e***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彭阳县医疗健康总院
地址:彭阳县悦龙山新区
联系方式:177****9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华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苑
联系方式:王珺 189****2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世凯
电 话: 177****9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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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OBqX-4MBzcw65Br655A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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