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视频脑电图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江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2月28日 15:3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2月12日 | 更正日期 | 0002年11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吴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6-***1718 点击查看 | ||
| 采购单位 |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道****号 点击查看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8693 点击查看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企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西****路****号 点击查看二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96-***1718 点击查看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赣企恒政采字〔2025〕30号-A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视频脑电图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六、其他补充事宜第一点内容存在歧义,现澄清为:“1.本项目中A、B包未作单独要求的,则A、B包均适用。本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包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包。开评标顺序:A→B。若投标人同时成为了A、B包的预中标排序第一名,应承诺自愿放弃其中一个包的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
地址:****道****号 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189****8693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企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路****号 点击查看二楼
联系方式:0796-***1718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96-***1718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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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QGBro5wBMCkdNEteh7M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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