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心低通量全自动酶免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 采购单位 | ****中心 |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 11:5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3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路****号****大厦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路****号****大厦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16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玉婷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0399 | ||
| 采购单位 | ****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道****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工,139****488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路****号****大厦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玉婷,0591-****0399 | ||
| 附件: | |||
| 附件1 | 报名登记表.doc | ||
项目概况
****中心低通量全自动酶免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路****号****大厦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F20240113
项目名称:****中心低通量全自动酶免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2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2,00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X射线摄影系统设备 |
1.00 |
1,200,000.00 |
台 |
工业 |
否 |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9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9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90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低通量全自动酶免仪 |
1.00 |
490,000.00 |
台 |
工业 |
否 |
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项目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项目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采购包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3日 至 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路****号****大厦
方式:供应商须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采购包号等信息填写到《报名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和转账凭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fj****@****.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路****号****大厦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信息
|
招标代理服务费、标书费汇入帐户: |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
|
开户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北尚支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三叉街支行 |
|
账号:117090100100030790 |
账号:1402024319600052467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心
地址:****道****号
联系方式:赵工,139****4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大厦
联系方式:陈玉婷,0591-****0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婷
电 话: 0591-****0399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TQ-Gt5IB8eSL32CevO0q.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