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用高压氧舱维修升级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7日 15:14 |
| 预算金额 | ¥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1-****2442 | ||
| 采购单位 |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淳安县千岛湖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1-****244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
项目名称:医用高压氧舱维修升级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8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属于大型特种医疗设备,安全风险高,设备的维修维护需要具有特定的技术服务,原设计、生产、施工图纸只有原厂家具有,并在国家局备案。2、该设备的部分电气、运行系统由原厂家设计及生产,具有专业性。3、氧舱的多个核心部件(如氧舱微机控制软件、低阻力吸排氧装置等)为原厂专利,仅原厂能提供维修服务及配件。
4、参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4-2015)中“4-1:在用氧舱改造、修理时,由于原制造单位已不存在,使用单位可以委托具有氧舱制造许可资质的制造单位承担氧舱及其配套压力容器、管道的改造与修理工作。”的规定。
5、医用高压氧维保已进行二次公开招标,因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予以废标,且两次公开招标投标人有且只有同一家报名。
综上所述该空气加压氧舱进行大修及升级只能由氧舱原生产商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车山路 6 号)进行大修及升级,满足单一来源采购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该医用高压氧舱多个核心部件为原厂专利,仅原厂能提供维修服务及配件,经专家组论证,该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路****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26日至2025年10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
联 系 人:胡芳
联系电话:0571-****2442
传 真:/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中心(杭州)
联 系 人:朱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1-****0218
传 真:
地 址:****街****号****大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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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初稿)单一来源(招标文件)--医用高压氧舱维修升级服务项目 .doc (529.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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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DOC250729-20250729145458.pdf (635.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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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VzEPipkB8JITibH4Bnz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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