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凤梅亭陵园二期(续建)工程-A墓区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2年07月13日 22:53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古田县凤梅亭陵园二期(续建)工程-A墓区项目 |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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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古田县凤梅亭陵园 | ||
| 行政区域 | 宁德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13日 22:5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7月14日至2022年07月2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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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臻悦3#201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7月25日 15: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臻悦3#201 | ||
| 预算金额 | ¥391.2748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7288 | ||
| 采购单位 | 古田县凤梅亭陵园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城东凤梅亭棋岗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主任\139 5933 119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东湖臻悦3#20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女士\180****7288 | ||
| 附件: | |||
| 附件1 | 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doc | ||
项目概况
古田县凤梅亭陵园二期(续建)工程-A墓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臻悦3#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0][HS]—2022-020
项目名称:古田县凤梅亭陵园二期(续建)工程-A墓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1.274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1.274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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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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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古田县凤梅亭陵园二期(续建)工程-A墓区项目 |
1项 |
3912748 |
否 |
39127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00) 日历天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本招标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需提供延期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 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4日 至 2022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臻悦3#201
方式:各潜在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可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将填写完整、清楚的《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送至购买标书地点(或发送至我司邮箱15****@****.com)。未办理或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见附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臻悦3#201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臻悦3#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醒:由于疫情影响,现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若从异地入(返)宁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否则造成无法进入开标现场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中高风险地区需根据宁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管控,届时以宁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最新发文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古田县凤梅亭陵园
地址:****城东凤梅亭棋岗
联系方式:陈主任\139 5933 1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湖臻悦3#201
联系方式:林女士\180****7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电 话: 180****7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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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XDMx-IEBNbl4zXRd4XV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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