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溪尾卫生院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3年03月13日 15:10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安市溪尾卫生院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 采购单位 | 福安市溪尾卫生院 | ||
| 行政区域 | 宁德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13日 15:1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14日至2023年03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预算金额 | ¥26.5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女士、郭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5369 188****9630 | ||
| 采购单位 | 福安市溪尾卫生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街****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主任 187****457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城区****路****号(海天水岸阳光)10幢2梯1909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女士、郭女士 0593-***5369 188****9630 | ||
| 附件: | |||
| 附件1 | 购买标书登记表1.xls | ||
项目概况
福安市溪尾卫生院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城区****路****号(海天水岸阳光)10幢2梯19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MHZB-ND006
项目名称:福安市溪尾卫生院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询价保证金 |
|||||||||||||||||
|
1 |
|
265000 |
2600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包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如有涉及强制3C认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3C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4日 至 2023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城区****路****号(海天水岸阳光)10幢2梯1909室
方式:现场&邮箱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城区****路****号(海天水岸阳光)10幢2梯19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城区****路****号(海天水岸阳光)10幢2梯19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期限内,潜在投标人购买询价文件应填写《领取询价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中复印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且购买询价文件时的公司名 称、被授权人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 称、被授权人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询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询价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报名邮箱:ND****@****.COM)。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附1:账户信息
|
购买标书、投标保证金、 中标 服务费账户 |
|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
|
银行账号:35050168610700000881 |
|
特别提示 |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须向本项目代理单位提交退保材料(退保材料包括:退保收据、转账证明及开户许可证),以配合本次项目的退保工作。未能及时缴交退保材料而致未能及时退还保证金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将不负法律与经济责任。(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退保材料可一起交于代理机构)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安市溪尾卫生院
地址:****街****号
联系方式:刘主任 187****4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城区****路****号(海天水岸阳光)10幢2梯1909室
联系方式:黄女士、郭女士 0593-***5369 188****9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郭女士
电 话: 0593-***5369 188****9630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_6Lj2YYBQwmCUx_rgOCn.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