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西固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08日 15:5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7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7月0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蒙晓辉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1175 | ||
| 采购单位 |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路****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978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3****1175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440005JH620104003
首次公告日期: 2022-07-01 14:57: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供货合同中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叁年(36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叁年(36 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甲方通知乙方做出弥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质量验收:(1)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指定的人员对货物开箱初验。经甲方指定的人员开箱初验,未发现货物存在外观异常、明显的质量问题等,乙方可进行安装。开箱初验仅是对货物直观情况的检查,不属于货物的交付。(2)乙方完成对货物的安装、调试及对甲方指定人员的培训后,甲方在验收单据上签字确认。验收单据系双方已完成货物的交付及验收的凭证。(3)甲方在验收中发现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若需送质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现设备质量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可通知供方停止供货,解除合同。 现更正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供货合同中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12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12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甲方通知乙方做出弥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质量验收:(1)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指定的人员对货物开箱初验。经甲方指定的人员开箱初验,未发现货物存在外观异常、明显的质量问题等,乙方可进行安装。开箱初验仅是对货物直观情况的检查,不属于货物的交付。(2)乙方完成对货物的安装、调试及对甲方指定人员的培训后,甲方在验收单据上签字确认。验收单据系双方已完成货物的交付及验收的凭证。(3)甲方在验收中发现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若需送质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现设备质量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可通知供方停止供货,解除合同。
更正日期: 2022-07-0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医院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138****9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楼
联系方式: 133****11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蒙晓辉
电 话: 133****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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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_vfc3IEB3_mCibgbxsz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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