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公安医院“津医保”系统对接建设项目 |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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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6日 16:59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9月0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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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路****号鑫创医疗器械产业园A****楼开标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06日 14: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路****号鑫创医疗器械产业园A****楼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4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韩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9302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路****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韩老师,139****185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路****号鑫创医疗器械产业园A****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韩工,153****9302 | ||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医院“津医保”系统对接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东区办事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DGP-2024-K107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医院“津医保”系统对接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公安医院“津医保”系统对接建设,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完成系统上线并验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时间为磋商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4.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至 2024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东区办事处
方式:(非现场报名)由供应商(邮箱)向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28****@****.com)发送报名信息,包括: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营业执照扫描件。联系人:韩女士,153****9302。致电我公司工作人员并交费成功(支持电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注:未获取磋商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路****号鑫创医疗器械产业园A****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路****号鑫创医疗器械产业园A****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公安医院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韩老师,139****1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鑫创医疗器械产业园A****楼
联系方式:韩工,153****93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 话: 153****9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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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cbv5jZEBuPHWpUMBtQB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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