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在线监管系统年度维保项目更正公告
2022年11月03日 21:09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部在线监管系统年度维保项目 |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03日 21:0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0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1月03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冯霞婷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9687 |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印老师/135****912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路****号(车行入口)****路****号(人行入口)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阮班康、应璧竹/187****3216、176****533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2-工05-021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某部在线监管系统年度维保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因疫情特殊原因,本次谈判会议报价供应商报价形式更改为以腾讯会议的形式 (具体会议链接等信息以邮件形式通知各家单位) 参与本次的谈判会议,供应商无需前往代理机构现场参与。请报价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准时出席谈判会议)
2、报价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方式: 须指定专人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或以快递形式递交纸质报价文件。 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1)采用指定专人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方式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供应商仅可委派1名授权代表前往指定地点谈判,参与本项目相关人员在进入谈判场所前,应当佩戴N95或者KN95口罩、扫描"场所码"或"数字哨兵"、测量体(额)温、实名登记;进入谈判场所后,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杜绝聚集,不得在场所内随意走动,不得在谈判过程中进出谈判场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我公司:
1)随申码红码、黄码或无法提供随申码的;
2)无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抽样证明的;
3)未佩戴N95或KN95口罩;
4)体(额)温复测≥37.3℃的;
5)发热、咳嗽、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乏力、气促等症状的新冠肺炎可疑患者;
7)不配合谈判场所疫情管理规定的。
根据疫情市政府发放文件要求,到达谈判文****楼后,电联代理单位经办人。报价供应商代表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送达报价文件的,代理单位经办人签收后,由报价授权人签署《不参加现场谈判声明》后立即退场。
(2)报价供应商由于疫情原因无法现场递交的,采用以快递形式递交纸质报价文件的,请将不参加现场谈判声明(加盖公章)、获取谈判文件资料等可和报价文件(纸质、电子(PDF格式须含签章)及谈判另外携带资料)一并邮寄。其中《不参加现场谈判声明》在报价文件寄出前由报价供应商将盖章并签署后的承诺书以扫描件形式先行发至代理机构指定的邮箱。因快递报价文件以送达时间为准,请报价供应商充分预留快递运送时间并对自身文件密封性负全部责任,在邮寄相应资料后,电联告知给代理机构经办人并将相关信息email至zh****@****.com。(邮件标题:列明“****项目(项目编号:***)***公司以快递方式递交报价文件”。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快递名称、快递单号。邮件附件:盖章并已签署的《不参加现场谈判声明》PDF扫描件。)
3、本项目除上述说明其他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上海市
联系方式:印老师/135****9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车行入口)****路****号(人行入口)
联系方式:阮班康、应璧竹/187****3216、176****5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霞婷
电 话: 138****9687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dzPCPYQBmlENxGEMhv8F.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