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城区总医院中医院院区关于肺病科学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医用光学仪器,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货物/设备/医疗设备/普通诊察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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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鹰潭市中医院 | ||
| 行政区域 | 月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09:14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0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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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金额 | ¥37.4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熊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5625 | ||
| 采购单位 | 鹰潭市中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路****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应科长/186****856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创景白鹭湾北京航空航天研究院旁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熊先生/138****5625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需求.docx | ||
项目概况
****城区总医院中医院院区关于肺病科学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或线下获取(线下获取: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创景白鹭湾北京航空航天研究院旁;线上获取: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67****@****.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AH-YT-2024-1115
项目名称:****城区总医院中医院院区关于肺病科学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7.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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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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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台 |
8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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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导睡眠监测仪(一拖十) |
1 |
台 |
23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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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用雾化机 |
10 |
台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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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清便携式支气管镜 |
1 |
台 |
125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或线下获取(线下获取: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创景白鹭湾北京航空航天研究院旁;线上获取: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67****@****.com)
方式:线下获取或线上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创景白鹭湾北京航空航天研究院旁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创景白鹭湾北京航空航天研究院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鹰潭市中医院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应科长/186****8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创景白鹭湾北京航空航天研究院旁
联系方式:熊先生/138****5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先生
电 话: 138****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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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f0TePJMBVhILSfB-So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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