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红寺堡区民政局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2年07月01日 15:27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红寺堡区民政局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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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 | ||
| 行政区域 | 红寺堡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01日 15:27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07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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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8011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7月13日 10: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8011室 | ||
| 预算金额 | ¥42.19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潇天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3386 |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吴忠市红寺堡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潇天 150****338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满轲 181****6895 | ||
项目概况
红寺堡区民政局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80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红寺堡区民政局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1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1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政 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 号)“原则上每个县(区) 民政局购买2名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 每个乡镇(街道)购买1名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专职从事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对象发现、 入户核查等工作”要求,此次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主要包括区、乡镇、村(居) 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服务时的对象 排查、家计调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红寺堡区开展社会救助经办服务需购买服务人员为8名,其中: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购买2名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6个乡镇(街道)各购买1名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 专职专责行使社会救助服务管理职能。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延续性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签订合同的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准,在服务期内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不合格或不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随时可以解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规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1、(3)、(4)、(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放入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供核验,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模糊不清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财库【2019】38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至当日内,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行贿犯罪档案。***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5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有行贿犯罪档案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1日 至 2022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8003室
方式:电子邮件或现场领取(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8003室)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80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80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联系方式:赵潇天 150****3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
联系方式:满轲 181****6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潇天
电 话: 150****3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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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geW3uIEB3_mCibgbh3o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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