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中心(呼和浩特海关口岸门诊部)委托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年05月07日 16:36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呼和****中心(呼和浩特海关口岸门诊部)委托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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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呼和****中心(呼和浩特海关口岸门诊部) | ||
| 行政区域 | 呼和浩特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5月07日 16:36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5月07日至2022年05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4: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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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金额 | ¥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焦静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71-***7025 | ||
| 采购单位 | 呼和****中心(呼和浩特海关口岸门诊部)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路****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丁女士 0471-***361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路****号****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焦静0471-***7025 | ||
项目概况
呼和****中心(呼和浩特海关口岸门诊部)委托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AC202227二次
项目名称:呼和****中心(呼和浩特海关口岸门诊部)委托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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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服务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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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委托检测服务 |
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2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各项权利义务完全履行完毕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07日 至 2022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时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同时提供报名资料的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街****号****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街****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4、供应商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5、供应商近一年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凭证,供应商近一年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为准);
6、 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呼和****中心(呼和浩特海关口岸门诊部)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丁女士 0471-***3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路****号****楼
联系方式:焦静0471-***7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静
电 话: 0471-***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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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iXTHnYAB2I59QRCbDjO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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