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寿县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刘岗镇分院胃肠镜及清洗工作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
| 品目 |
普通诊察器械A0232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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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寿县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 16:5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15日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文虎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4***6109 | ||
| 采购单位 | 寿县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4***610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寿县寿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淮南****城****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7****697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CGSX01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寿县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刘岗镇分院胃肠镜及清洗工作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第四项其他要求的“3、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号的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或鉴定证书或功能截图)进行佐证(证明材料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否则视为不满足。”现更正为“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号的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或鉴定证书或功能截图或产***网技术参数截图)进行佐证(证明材料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否则视为不满足”。
2、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8点30分”现变更为“2024年8月27日8点30分”。
更正日期:2024年8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感谢各潜在供应商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县人民医院
地 址:****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联系方式:0554***6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寿县寿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南****城****楼
联系方式:187****6970、0554***1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虎(采购人代表)、孙唯(代理机构)
电 话:0554***6109、187****6970、0554***1992
五、附件
1.寿县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刘岗镇分院胃肠镜及清洗工作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一次)更正公告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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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刘岗镇分院胃肠镜及清洗工作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一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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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l7Q1dJEBExoTyXBeUda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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