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某单位(乌鲁木齐)某医院医疗检测服务流标暨第三次询价公告
2022年09月21日 18:12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某医院医疗检测服务流标暨第三次 | ||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医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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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某单位 | ||
| 行政区域 | 乌鲁木齐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21日 18:12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22日至2022年09月28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00 下午:16: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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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金额 | ¥1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卢助理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5****0559 |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某单位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卢助理 175****055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某医院医疗检测服务流标暨第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9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W32-F4002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某医院医疗检测服务流标暨第三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某医院医疗检测服务
- 项目编号:2022-JW32-F4002
- 预算金额:1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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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编码(军用物资编目码)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时间 |
备注 |
|
1 |
乙肝DNA测定 |
F0901技术检测和分析服务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42.5 |
1年 |
|
|
2 |
叶酸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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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维生素B12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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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人乳头瘤病毒基因分型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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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抗核抗体(ANA)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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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肝纤维化4项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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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丙型肝炎病毒RNA(定量)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47 |
|||
|
8 |
血清铁、总铁结合力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14 |
|||
|
9 |
人类白细胞抗原检测 (HLA-B27)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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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肾素-血管紧张素RAAS全套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40 |
|||
|
11 |
他克莫司(谷值)(峰值)药物浓度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80 |
|||
|
12 |
肝病自身抗体谱 |
F0901技术检测和分析服务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192 |
1年 |
|
|
13 |
抗核抗体谱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180 |
|||
|
14 |
结核感染T细胞斑点试验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370 |
|||
|
15 |
抗中性粒细胞抗体2项(ANCA)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119 |
|||
|
16 |
系统性红斑狼疮自身抗体谱(抗核抗体全套)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180 |
|||
|
17 |
促肾上腺皮质醇激素(ACTH)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25.5 |
|||
|
18 |
糖尿病抗体谱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47 |
|||
|
19 |
抗环胱氨酸肽抗体IgG(CCP)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37.5 |
|||
|
20 |
儿茶酚胺(CA)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72 |
|||
|
21 |
环孢素A血药浓度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170 |
|||
|
22 |
HCV基因分型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180 |
|||
|
23 |
新生儿溶血筛查(ABO滴度)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121 |
|||
|
24 |
转铁蛋白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8.5 |
|||
|
25 |
尿17-羟皮质类固醇(17-OH)比色法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55 |
|||
|
26 |
尿17-酮类固醇(17-KS)比色法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55 |
|||
|
27 |
铜蓝蛋白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15 |
|||
|
28 |
β2微球蛋白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15 |
|||
|
29 |
生长激素 |
F0901技术检测和分析服务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19 |
1年 |
|
|
30 |
丙戊酸钠药物浓度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42.5 |
|||
|
31 |
EB病毒抗体全套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50 |
|||
|
32 |
肥达试验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5 |
|||
|
33 |
HBV基因分型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220 |
|||
|
34 |
乙肝阿德福韦耐药性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110 |
|||
|
35 |
乙肝耐药全基因测序(P区全基因测序)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246.5 |
|||
|
36 |
抗缪勒氏管激素(AMH)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210 |
|||
|
37 |
蛋白电泳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54 |
|||
|
38 |
G-1-3-β-D葡聚糖试验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60 |
|||
|
39 |
陶氏5项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125 |
|||
|
40 |
血清铁蛋白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17 |
|||
|
41 |
外周血涂片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70 |
|||
|
42 |
骨髓细胞学检测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70 |
|||
|
43 |
特殊染色及酶组织化学染色 |
外送标本 |
质控合格 |
人份 |
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
46 |
|||
|
说明 |
1.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服务分别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为第三方实验室外送项目,报价方应具备同类业绩,具有开展第三方实验室的相关资质;
(五)报价方所属实验室具有连续2年自治区级以上级别(含自治区级)****中心间质评证书。
(六)具有“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相关资质。
(七)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实验室人员有相关资质及上岗证。
(八)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前期已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本次询价仍然有效,请不要重复报名。
-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2022 年 9 月 22 日至 9 月 28 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电子邮件发售)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询价文件领取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具有“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相关资质的医学研究机构;连续 2 年 自治区级以上级别(含自治区级)****中心间质评证书 。
(四)申领方式
电子邮件发售。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公司名称 ;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xj****@****.com 。
(四)询价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2022 年 10 月 9 日 11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 。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 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网》( www.****.cn )上发布。
-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卢助理
办公电话: 0991***9376
移动电话: 175****0559(接收短信)
地 址: 新疆乌鲁木 齐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张助理
办公电话: 0991***9316
移动电话: 180****9824( 接收短信)
2022 年 9 月 21 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2日 至 2022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某单位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
联系方式:卢助理 175****055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助理
电 话: 175****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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