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中医医院眼底照相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6月15日 19:25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同心县中医医院眼底照相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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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同心县中医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同心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15日 19:2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6月15日至2023年06月2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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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www.****.gov.cn);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7月06日 15:00 | ||
| 开标地点 | 中世e***平台(****中心****楼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5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硕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0100 | ||
| 采购单位 | 同心县中医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同心县长征西街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丁玉梅、0953-***798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花园****楼西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硕、182****0100、181****1077 | ||
| 附件: | |||
| 附件1 | 招标正文.pdf | ||
| 附件2 | 报名回执单.xlsx | ||
项目概况
同心县中医医院眼底照相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网(www.****.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LB-2023-029
项目名称:同心县中医医院眼底照相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同心县中医医院眼底照相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510000 .00
最高限价(如有): 510000 .00
采购需求:
详见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 申请人 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供应商主体类型做任何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202 3 年 6 月 15 日 至 202 3 年 06 月 25 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 网下载
方式 : 网上下载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 3 - 0 7 - 06 15 :00:0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中世e***平台(****中心****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获取***网(www.****.gov.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报名回执单,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将报名回执单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49****@****.com邮箱。
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3.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网(www.****.gov.cn)“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同心县中医医院
地址: 同心县 长征西街
联系方式: 138****6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花园区东19-521
联系方式: 182****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丁玉梅
电话: 0953-***7980
代理机构联系人: 杨硕
电话: 182****0100
代理机构(如有): 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 3 年 6 月 15 日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供应商主体类型做任何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提供《资格承诺函》)。注:1.3、1.5、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须提供医疗设备的注册证;4.供应商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5日 至 2023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www.****.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平台(****中心****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同心县中医医院
地址:同心县长征西街
联系方式:丁玉梅、0953-***7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花园****楼西户
联系方式:杨硕、182****0100、181****1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硕
电 话: 18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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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rBvyvogBLds-kyXzbVa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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