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学办一体智慧办税厅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09月08日 22:12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学办一体智慧办税厅改造工程 |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 | ||
| 行政区域 | 清新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08日 22:12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城****楼、17号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9月20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城****楼、17号 | ||
| 预算金额 | ¥94.999863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欧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3-***9580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清****路****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3-***822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清远市粤北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花园****楼、17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63-***9580 | ||
| 附件: | |||
| 附件1 | 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学办一体智慧办税厅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城****城****楼、1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BZB2022-QY1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学办一体智慧办税厅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99986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99986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学办一体智慧办税厅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949,998.63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学办一体智慧办税厅改造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49,998.63 |
949,998.63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2022年0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2年0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竞争性磋商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竞争性磋商承诺书》)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3)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竞争性磋商承诺书》) 8)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9)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9日 至 2022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城****楼、17号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城****楼、17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城****楼、1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并加盖公章:
(1)提交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5)提交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
2.疫情期间要求:报名登记和参加磋商会议的人员需出示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及“健康码”绿码方可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否则拒绝进入开标现场及接收其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
地址:清****路****号
联系方式:0763-***8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粤北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花园****楼、17号
联系方式:0763-***9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先生
电 话: 0763-***9580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t2OEHYMB6P6e2LXoBKjU.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