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2022年03月15日 18:19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青岛市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青岛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3月15日 18:1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3月06日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恒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32-****2883 | ||
| 采购单位 | 青岛市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路****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6657052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恒泰泓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山东青岛崂****楼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32-****28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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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ZFCG202200017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03-06 16:20:0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变更为 各相关投标人:根据《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落实防疫要求的通知>》,为了您和各交易主体的健康,同时为确保项目开、评标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将开、评标相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1、为加强防控,本项目的相关投标人在进入开、评标现场时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电子健康码(绿码)、行程码及开标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配合现场人员做好信息登记。2、各投标单位在进行标书封装前, 请自觉做好纸质投标资料的消杀、密封工作。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示证明材料的或一周内具有个人身体情况及发热病人接触史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开、评标工作,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投标资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022-03-15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www.****.gov.cn ***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或谈判)。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青岛市公安局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6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山东恒泰泓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青岛崂****楼户 联系方式: 0532-****2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李玮 电 话: 186****8780 五、附件 附件1 ****大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开、评标事项的补充说明.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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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wzxDjX8BdTJXg0TV050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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