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DSA、DR设备维保项目 | ||
| 品目 |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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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04日 10:51 |
| 预算金额 | ¥2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成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3333 |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街****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老师024-****730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路****号****大厦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成文024-****3333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DSA、DR设备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的维保设备共计2台,包含1台DSA和1台DR,通过购买维保服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购置的DSA、DR设备,属于先进的大型精密医疗设备,因DSA、DR设备在设计原理和安全保护机制每个品牌都有所不同,其中也包含多项专利生产技术,需要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维修所需的零部件也只能由原生产厂家提供,经过多年的保修经验,设备生产厂家(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能够为我院的两台设备提供及时、安全、稳定、专业的维修保养服务。
我院本着为患者负责,延长设备使用周期,节约资金的原则,为保障日后设备的及时维修,认为本项目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文件中第三条第一款中第七条: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相关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路****号1幢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5月04日 至 2023年05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公司,由我公司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街****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24-****730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大厦
联系方式:杨成文024-****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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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7/xU645IcBLrlj_wdL3n5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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