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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小区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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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090FJ25EP0244 (任务书编号:FS340203202500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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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小区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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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090FJ25EP024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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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弋江区南瑞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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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芜****小区****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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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张友兵 182****3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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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硕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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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城新天地3栋22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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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罗涛、王芳 159****3323、189****9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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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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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0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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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苏中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宏骏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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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行业设计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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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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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吴红霞(设计负责人:孙宏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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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苏1322014201502827(设计负责人:20225102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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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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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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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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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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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2020年****小区综合整治项目; 2019年****小区综合整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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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楼等4项(北京市垂杨柳医院改扩建工程):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城区第一人民医院异地迁建项目:****城杯工程金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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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青岛亿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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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设计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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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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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石发科(设计负责人:葛志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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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鲁1372015201610329 (设计负责人:20093201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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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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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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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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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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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孙家滩村庄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紫****小区综合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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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哈尔滨工程大学****大楼建设项目:****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23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 ****大厦:****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23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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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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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行业设计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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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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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刘雪媛(设计负责人:宋志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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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苏1322017201805220(设计负责人:20081300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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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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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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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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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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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楼区凤凰、江东、建宁路及下****小区整治工程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EPC; ****小区环境整治工程二标段工程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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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浙江LNG接收站二期工程项目: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伊犁新天年产2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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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负责人证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 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 70%)”的要求; 2、江苏无锡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证书不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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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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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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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gov.cn),联系电话:0553-***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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