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三****楼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6BFFGZ50413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请问:“企业实力”是否可以上传至“技术文件其他材料”端口?
答:可以。
2.请问本项目暂估价、暂列金是否含税?
答:本项目暂估价为含税的价格,此价格为含进项税材料价格计算出来,此价格不再计取增值税。本项目暂列金额100万元,不含税金,税金在单位工程汇总中另计。
3. 本项目异常低价指标为88%,请问具体数值是否为31451908.13?
答:具体数值为:30329284.05。
4.请问本工程有没有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在招标文件下载里没有看到?
答:详见本项目补疑1附件中的“发50413合肥市第三****楼项目定稿”。
5.联合体投标,企业实力是双方都要提供还是随意一方提供即可。
答: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请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投标人业绩、奖项荣誉、企业实力等内容,是否可以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请明确。
答: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7.招标文件39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中,***网址及查询截图,****城***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请问,(1)提供“***平台(***平台)”***网址及截图是否予以认可?(2)地方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是否可以作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8.招标文件43页附录6中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请问我方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为建筑工程专业,是否认可?
答:认可。
9.本项目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建议编制篇幅不超过50页,是否包括施组的封面、目录和附图附表。
答:包含。
10.本项目技术文件中企业实力文件是否上传在其他内容或技术文件其他材料中,请明确。
答:均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路****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551****571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
联系人:徐根
联系方式:0551-****3258、66223831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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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8/-Muah54BLRKCxEZfAeM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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