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医院重症监护病房 (ICU)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3CG2023HW1682(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220230712号)
二、项目名称:镜湖区医院重症监护病房 (ICU)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药控股安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北路 525****大厦、16层
中标金额: 12841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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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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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病人监护仪 品牌:深圳迈瑞 规格型号: BeneVision N15 数量: 4台 单价: 95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金文、汪楠、陈世强、张汉庆、徐华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100万元×1.2% +(中标价-100万元)×0.66%
收费金额: 1387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二)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 http://****.gov.cn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镜湖区医院
地 址:****城西路 19号
联系方式: 177****8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广场
联系方式: 131****3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勇
电 话: 131****3595
十、附件
1、中标供应商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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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8/0h-gGIsBzWfgd2ZTfgo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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