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发包 编号 : XXGC-2022-101
二、 项目名称 : 下符桥镇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G105交通安全提升工程监理
三、 项目实施地点 : 霍山县
四、 四、项目实施主体( 发包单位 ) : 霍山大别山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 发包单位 )地址 : 霍山县 ****大厦
六、项目类型 : 【 】 工程类 【 √ 】 服务类 【 】 货物类
七、 发包 方式 : 【 √ 】 竞争性谈判 【 】 随机摇号 【 】 直接发包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 : 下符桥镇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G105交通安全提升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信号灯、电子警察、高清监控、测速卡口、护栏等,项目总投资金额约670万元,监理方案由成交人根据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施工现场踏勘情况确定。监理服务费约 7.99 万元。
九、资金来源 : 自筹 资金
十、计划工期 : 同施工工期
十一、 承包人 资质、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公路机电 工程 专项 监理资质 。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机电 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社保证明。
3、承包人在承包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承包处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在本项目中确认为成交候选人。
4、承包人诚信要求: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六安市行 政区域内依法必须发包的项目。
6、承包项目班子成员不得是在编公务员和未经在编单位批准离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项目总监及项目班子组成员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承包人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承包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例:7月19日发包,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发包要求的,其承包资格无效。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十二、 发包 范围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十三、 包号 数 : 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 : 202 2 年 3 月 7 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 http://****.gov.cn )
十六、项目 发包 时间 : 202 2 年 3 月 11 日 15 时 00分 (北京时间)
项目发包地点: ****中心第 一开标 厅
十七、 发包 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 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十九、 评审 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二十、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通告》([ 2021]第4号)要求,现对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遵循的相关事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1、进场人数要求。每个投标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招标文件要求的授权委托人参加,到场的授权委托人无授权委托书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不得属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在疫情中风险区、高风险区居住、或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有中风险区、高风险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2、现场核查要求。其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通告》([2021]第4号)的要求:测体温,查验“安康码”,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提供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核酸检测证明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二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
1、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谈判 响应性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承包人本单位的人员。
2、本项目发包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3、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承包的承包人,应在承包截止***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发包公告、补充公告、发包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发包文件(***平台系统调整无法展示判断的不适用此条要求),否则,发包人不予接收承包人响应性文件。承包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发包文件由发包人在发包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4、***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企业业绩、企业获奖等相关信息。承包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由承包人负责。
***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承包人注册联系电话 0564-***0928。
5、承包人在下载发包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承包人自身信息。
6、现场踏勘:承包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承包人获取有关编制技术部分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成交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承包人自行承担。
7、承包答疑:承包人若对本项目承包有任何疑问,承包截止时间 2 日前应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或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疑问回复在承包截止时间 2 ***网上予以回复。
8、各承包人在承包前必须按照本发包公告规定时间承包,否则承包无效。
9、合同方式:固定 单 价,如有变更,变更严格按照霍山县相关文件执行,否则变更部分工程不列入工程决算。
10、 联系方式:
发包单位 : 霍山大别山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科长 联系电话: 183****0123
代理机构: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 徐先生 联系电话: 199****9909
备注:本项目在发包过程中,任何异议投诉等事项均由发包人负责处理。
二十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1 、 投标保证金允许方式: 网银支付、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
2 、 汇入账户名称:****中心
汇入以下任意一家银行和账号:
① 汇入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县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 123450010400162990000000037
② 汇入银行:徽商银行六安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 1761301021000625438001431
③ 汇入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迎驾大道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 187241783955
④ 汇入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 6232811780000009968
⑤ 汇入银行:安徽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汇入银行帐号: 20010001975266600006375
⑥ 汇入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霍山县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 93400301001863889700715
⑦ 汇入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 1314055038000123439
3 、 汇出账户要求:应为投标单位基本账户。
4 、 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截止时间为 : 同投标截止时间 。
5 、 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保证金银行汇单备注栏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
6 、 未按时汇入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或收款银行账号错误无法判定投标保证金对应关系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备注:本项目在发包过程中,任何异议投诉等事项均由发包人负责处理。
霍山大别山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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