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现代种业科创中心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服务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6BFFBZ50473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中两块用地,是否本次都要做方案,还是只做地块一?
回复:招标文件中两个地块本次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计方案。
2.地块一中广巢路和合庐大道是否能对场地开车行口?
回复:投标人可根据地块位置、设计要求等,在广巢路和花莲路合理确定场地车行口。
3.本项目招标要求业绩为公共建筑业绩,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产业园业绩,产业园内含合计超过3万方的公共建筑设计内容,包括高层研发楼、食堂、生活服务配套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消防控制室、开闭所。合同内公共建筑设计工作已完成,我单位提供业绩合同、完成证明等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此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若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则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中“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自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以及招标文件第63-64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拟委任人员资格须提供该人员自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我公司为全资高校校办企业,我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部分专业设计人员相关注册在我公司,但此类人员编制为学校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养老、医疗保险等均由学校缴纳。我公司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证件以外,并提供:(1)企业与高校的附属关系证明材料;(2)由“省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审核”“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及院校人事部门盖章证明的事业单位在编证明。是否可以认可?
回复: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派人员自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派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则予以认可。
5.因我单位为某事业单位的下属单位,并由该事业单位统一缴纳社保。请问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派人员缴纳的自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派人员自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派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则予以认可。
6.若我单位承接的公共建筑业绩,方案初步设计合同总建面积为25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设计的面积为13万平方米,满足招标要求的3万平方米以上要求,我单位提供业绩合同、完成证明等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此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若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则予以认可。
7.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封面标题、投标函等各处,标段名称应该怎么写?是否只需要填写项目名称即可?
回复:标段名称以招标公告中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现代种业科创中心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服务”为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涉及到需要填写标段号的,投标人可不填写或填写“/”均可。
8.评分项中的拟委任人员和资格审查条件中其他主要人员是否可以重复?
回复:可以。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乡村振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现代种业科创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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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7606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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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丁晨风
联系方式:0551-****3231 点击查看、66223831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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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8/dA3or54Bni4p5U9Xca_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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