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人民医院自体血液回收机采购项目(二次)澄清公告2
“灵璧县人民医院自体血液回收机采购项目(二次)”(GN2026-08-2514)澄清公告如下:
1、第五章 采购需求,三、技术需求中(二).3血液回收罐容积:≥250毫升和≥125毫升。变更为:3血液回收罐容积:≥225毫升和≥125毫升。
注:如有其它条款约定与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此澄清公告为准。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联系方法:
采购人:灵璧县人民医院
电话:张主任,137****2282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浩然、黄奇
电 话:153****1320、155****0914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
附件:
澄清公告(签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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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38/itvDzJ0Bni4p5U9XQrJ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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