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6AFWGZ50560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联合体中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由两家单位分工后共同承担,是否由其中一家成员单位提供项目经理即可满足要求?
答: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联合体中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但项目经理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奖项荣誉、企业综合实力,是否联合体单位任一方提供均可?
答:任一方提供均可。
3.我单位拟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时法定代表身份证明、诚信承诺书是否仅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且盖章即可?
答:是的。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5.2条款开标程序中(6),现调整为: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工期及其他内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阜阳市颍东区妇幼保健院(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安****路****号 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0558-***6065
招标代理机构:阜阳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路****号****中心****楼西北角、****楼西北角
项目负责人:马巨群、韩邢飞
联系方式:0558-***2986、0558-***2967 、0558-***2969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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