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健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933号)、安徽省卫健委《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卫医〔2019〕40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的通知》(皖卫传〔2022〕287号)等文件规定,我院目前已经规范开展并备案卫健委的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如下,特此公示。
一、国家限制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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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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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安徽省限制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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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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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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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 |
结构性心脏病介入诊疗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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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心病介入诊疗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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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搏器植入介入诊疗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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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导管消融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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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脑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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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内镜诊疗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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