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有害垃圾收运处置服务项目,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机构参加。
一、项目名称
****城区有害垃圾收运处置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主要工作内容
****城区各街道(乡、镇)居民日常生活及企事业单位日常办公产生的有害垃圾集中收集,运输至自身危险废物处置场,对有害垃圾进行分拣贮存,并根据危险废物类别进行无害化处置。
(二)收运范围及工作要求
收运范围:****城区(****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所有街道(乡、镇)。
1.贮存设施要求:收运处置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有害垃圾专用贮存仓库,贮存仓库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环保、消防要求
2.处置设施要求:收运处置单位应具备处置危险废物所需的焚烧或填埋设施,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处理危险废物的技术要求。配备废水废气处理等污染防治设施,在处置过程中,不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3.车辆要求:收运处置单位应当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或委托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配备危险货物运输车作为有害垃圾专用运输车辆,车辆厢体密闭,安装车载定位系统,车身设置“有害垃圾专用运输车”字样及有害垃圾分类标识;
4.作业要求:
★(1)每月20日前,****城区每个街道(乡、镇)有害垃圾集中收运点收运一次。
(2)车辆应密闭运输,运输途中做到防渗漏、防破损,不得沿途丢弃、遗撒有害垃圾;(项号2)
(3)固定收运时限,原则上收运时间白天安排在9:00-17:00,晚上安排在21:00以后至凌晨,可通过车辆轨迹核查收运时间和路线;
★(4)规范填写“有害垃圾转移联单”,每次收运有害垃圾后2个工作日内将有害垃圾运转移联单报市生态环境局,联单保存期限为5年;
(5)按照《危险废物名录》对接收的有害垃圾进行分拣,对于自身无法处置的有害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平台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
(6)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台账,如实记录有害垃圾收运处置情况,每月25日前将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台账报市生态环境局;
(7)保障处置设施运行正常,定期对处置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停工检修等情况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备;
(8)定期对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监测项目和频次符合要求,确保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
(9)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对有害垃圾收运处置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三)服务期
合同期两年,服务期为2026年8月至2028年7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等)。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址:****道****号****楼,收件人:张女士,电话:137****4059。
此次询价内容仅为参考,不作为招标中标依据。
项目联系人:蔡女士,联系电话:0591-****6561。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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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437/9dIVpZ4BLRKCxEZf8xM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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