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濮阳市医疗保障局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眼科类和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濮医保[2026]5号)文件规定,经市场调研、价格调查与专家论证,结合医疗服务技术复杂等因素,经我院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对眼科、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项目共91项予以自主定价,已报濮阳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备案,备案项目自2026年2月1日起执行。
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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