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因工作需求,迎泽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拟采购医疗设备购置更新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20年9月27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迎泽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二、项目名称:迎泽区卫生健康系统医疗设备购置更新项目
三、采购预算:1996.6万元
四、公示期:2020年9月30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要求;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
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人:迎泽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地址:迎泽区西校尉营2号
联系人:闫慧清
电话:0351—4091827
附件: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专家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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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迎泽区卫生健康系统医疗设备购置更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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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迎泽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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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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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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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1996.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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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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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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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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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小琴 |
主任技师 |
山西省肿瘤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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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宏娟 |
主任医师 |
山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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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翠萍 |
主任医师 |
山西省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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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 |
论证小组根据采购方的实际工作需要,对采购更新项目进行了采购需求论证,一致认为此次采购更新项目: 1.符合国家政策要求,采购更新项目和数量符合实际要求;分包情况、技术要求、服务要求、支付标准等合同条款符合要求;符合相关法规规定要求; 2.该设备采购更新项目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3.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可行性、有利于保障采购双方的利益与要求,符合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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