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原平市医疗集团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YZC(2020—107)】招标公告部分信息变更如下:
第三条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6款由“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符合实施本项目要求的相应资质;”变更为“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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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5/TMkdcHIBhThNgTxXjHE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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